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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2MA29XFWT0R | 建设单位法人:郭成山 |
| 郭成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县浦坝港镇洞港工业区 |
| ****年产270万套水龙头、50万套阀门配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43-C3443-阀门和旋塞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浦坝港镇洞港工业区 |
| 经度:121.62657 纬度: 28.8571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16 |
| 台环建(三)〔2024〕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2MA29XFWT0R001X |
| 2025-04-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18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2MA29XFWT0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022MA2AKA6H3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022MA2AKA6H3X | 竣工时间:2025-02-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shows435.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70万套水龙头、50万套阀门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90万套水龙头(150万套锌质水龙头、40万套铜质水龙头) |
| 只上了部分设备,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锌水龙头主体采用浇注工艺,浇注工艺由中频炉和配套的人工浇注工位构成;配件采用压铸工艺。项目未设置单独的保温炉,熔化炉兼具熔化和保温功能。 ①浇注工艺 a.制芯 坯件铸造的过程中铸件内部成型需要型芯,制作型芯的材料是覆膜砂。本项目覆膜砂进场后部分暂存在仓库内,部分经人工投料到一个中间罐中,然后加盖密闭。覆膜砂由制芯机经高压气泵将覆膜砂从中间泵通过管道注入模具中,再经模具中的电热丝加热使覆膜砂中的酚醛树脂软化并与乌洛托品交联固化,定型后打开模具下芯即可得到型芯。制芯温度控制在180℃左右。 b.熔化、保温、浇注 项目设有 1 台中频炉,外购锌合金经人工投入中频炉中,不添加任何元素(包括精炼剂),盖上炉盖用电加热使锌合金熔化成锌水。项目锌合金熔化温度约 430-440℃,熔化后的锌水通过人工舀入模具中进行浇注,通过自然冷却凝固成型。企业围绕中频炉拟设 10 个浇注工位,单个工位尺寸为 0.5m×0.35m,根据锌水使用情况,中频炉每半小时添加锌合金进行补充,锌渣每天清理一次,清理后运至一般固废堆场暂存。 c.落砂 冷却后的铸件毛坯采用滚砂机对带型芯的部件毛坯进行清砂。项目设有单独的落砂间,作业过程中隔间密闭,滚筒通过振动和滚动对铸件和砂进行分离。落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排放,产生的旧砂全部收集后作为固废处理,不进行回用。 ②压铸工艺 将锌合金投入电炉(采用电加热,温度为 430℃~440℃)中熔化成锌水,然后依靠热室压铸机的压射装置将锌水送至压铸模型腔,随后保持一定的压力传递给正在凝固的金属液,直至形成压铸件为止。为防止模具高温损坏和起到铸件冷却的效果,采用间接冷却水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为了便于压铸件脱模,在每次压铸完成后都需要对模具和压室喷少量脱模剂溶液。项目所用脱模剂为水基脱模剂,使用时需与水按 1:50 的比例混合,脱模剂水溶液遇到高温工件会挥发产生大量烟气,烟气中绝大部分是水蒸汽,剩余部分经压铸设备边缘流经脱模剂收集槽后兑水回用,使用一段时间后更换作为固废。 ③切冒口 清砂后的铸件经人工切冒口后进入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回用于熔化工序。 ④检验 对半成品工件进行检验,产生的残次品回炉熔炼。 ⑤干式机加工、抛光 铸件毛坯经立式双轴半自动复合机、数控机床、六轴机等机械加工成形,然后用抛光机对其进行抛光处理。 ⑥组装 外协电镀加工后的铸件主体和外购的零部件经组装流水线组装成成品。 ⑦试压 将组装后的成品用自来水进行试压,试压合格后即可入库。 ⑵铜水龙头 铜质水龙头主体采用浇注工艺,配件及零部件均外购,生产工艺与锌水龙头基本一致,报告主要对铜锭熔化工序进行简述,其余工序在此不作赘述。 项目设有 2 台中频炉,外购铜锭经人工投入中频炉中,不添加任何元素(包括精炼剂),盖上炉盖用电加热使锌锭熔化成锌水。单日首炉需约 2h,熔化温度约 1100~1150℃。铜锭熔化后,铜水通过人工舀入模具中进行浇注,通过自然冷却凝固成型,单个浇注工位 0.9m×0.3m。根据铜水使用情况,中频炉每半小时添加铜锭进行补充,加料 2 次扒渣一次,产生的铜渣运至一般固废堆场暂存。 ⑶阀门配件 铝质阀门配件生产工艺和铜质水龙工艺基本相似,采用压铸工艺进行生产,报告在此不作赘述。铝熔化温度为 850-900℃,根据铝水使用情况,中频炉每半小时添加铝锭进行补充。铝渣每天清理一次,产生的铝渣运至危废仓库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锌水龙头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锌水龙头主体采用浇注工艺,浇注工艺由中频炉和配套的人工浇注工位构成;配件采用压铸工艺。项目未设置单独的保温炉,熔化炉兼具熔化和保温功能。 (1)浇注工艺 A.制芯 坯件铸造的过程中铸件内部成型需要型芯,制作型芯的材料是覆膜砂。本项目覆膜砂进场后部分暂存在仓库内,部分经人工投料到一个中间罐中,然后加盖密闭。覆膜砂由制芯机经高压气泵将覆膜砂从中间泵通过管道注入模具中,再经模具中的电热丝加热使覆膜砂中的酚醛树脂软化并与乌洛托品交联固化,定型后打开模具下芯即可得到型芯。制芯温度控制在180℃左右。 B.熔化、保温、浇注 外购锌合金经人工投入中频炉中,不添加任何元素(包括精炼剂),盖上炉盖用电加热使锌合金熔化成锌水。项目锌合金熔化温度约 430-440℃,熔化后的锌水通过人工舀入模具中进行浇注,通过自然冷却凝固成型。企业围绕中频炉拟设 10 个浇注工位,单个工位尺寸为 0.5m×0.35m,根据锌水使用情况,中频炉每半小时添加锌合金进行补充,锌渣每天清理一次,清理后运至一般固废堆场暂存。 C.落砂 冷却后的铸件毛坯采用滚砂机对带型芯的部件毛坯进行清砂。项目设有单独的落砂间,作业过程中隔间密闭,滚筒通过振动和滚动对铸件和砂进行分离。落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排放,产生的旧砂全部收集后作为固废处理,不进行回用。 (2)压铸工艺 将锌合金投入电炉(采用电加热,温度为 430℃~440℃)中熔化成锌水,然后依靠热室压铸机的压射装置将锌水送至压铸模型腔,随后保持一定的压力传递给正在凝固的金属液,直至形成压铸件为止。为防止模具高温损坏和起到铸件冷却的效果,采用间接冷却水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为了便于压铸件脱模,在每次压铸完成后都需要对模具和压室喷少量脱模剂溶液。项目所用脱模剂为水基脱模剂,使用时需与水按 1:50 的比例混合,脱模剂水溶液遇到高温工件会挥发产生大量烟气,烟气中绝大部分是水蒸汽,剩余部分经压铸设备边缘流经脱模剂收集槽后兑水回用,使用一段时间后更换作为固废。 (3)切冒口 清砂后的铸件经人工切冒口后进入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回用于熔化工序。 (4)检验 对半成品工件进行检验,产生的残次品回炉熔炼。 (5)干式机加工、抛光 铸件毛坯经立式双轴半自动复合机、数控机床、六轴机等机械加工成形,然后用抛光机对其进行抛光处理。 (6)组装 外协电镀加工后的铸件主体和外购的零部件经组装流水线组装成成品。 (7)试压 将组装后的成品用自来水进行试压,试压合格后即可入库。 铜水龙头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铜质水龙头制芯、熔化保温、浇铸、落砂、切冒口等工艺均外协加工,直接购买铜水龙头半成品进行抛光、组装、试压形成成品。 实际不生产阀门配件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水、试压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用水重复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处理厂。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地表水准W类标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和防治措施,做好废气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 有组织废气:熔化烟尘、浇注废气、压铸废气、制芯废气、落砂粉尘、抛光粉尘和抛丸粉尘中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铜锭熔化烟尘、浇注废气中的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参照执行GB39726-2020表1“金属熔化”限值;压铸废气、浇注废气和制芯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参照执行GB39726-2020表1“表面涂装”限值;制芯废气和浇注废气中的甲醛、苯酚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芯废气、浇注废气和铝炉渣灰贮存废气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铅及其化合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限值要求,氨气、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x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酸丁酯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废要分类收集、规范堆放,禁止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其他形式存放的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积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设置车间平面布局;做好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废气: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固废:企业建有1间危险废物仓库,密闭单间,门口上锁并贴标志牌。该公司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等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台****公司收集贮存。 噪声:厂界噪声各测点昼间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912.5 | 2295 | 0 | 0 | 1912.5 | 1912.5 | |
| 0 | 0.057 | 0.069 | 0 | 0 | 0.057 | 0.057 | |
| 0 | 0.0029 | 0.0036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649 | 2.429 | 0 | 0 | 1.649 | 1.649 | / |
| 0 | 0.228 | 0.288 | 0 | 0 | 0.228 | 0.228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地表水IV类标准。 | 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厂处理 | 已监测 |
| 1 | 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2 | 脉冲式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 |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甲醛、苯酚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面涂装”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3 | 布袋除尘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4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面涂装”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5 | 布袋除尘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6 | 布袋除尘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7 | 布袋除尘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8 | 布袋除尘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 9 | 布袋除尘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废气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已监测 |
| 1 | 减振降噪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厂界噪声各测点昼间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监测 |
| 1 | 项目产生的固废要分类收集、规范堆放,禁止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其他形式存放的固废执行<>(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企业建有1间危险废物仓库,密闭单间,门口上锁并贴标志牌。该公司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等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台****公司收集贮存。 |
| 1 | 结合公司实际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开展日常环境安全工作。加强日常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和设施维护。认真按环评要求布置车间,不得擅自变更结构,落实清洁生产,平时加强演练,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按环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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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