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铝箔新能源高精板带箔项目——110kV总降变安装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1月04日
****中铝铝箔新能源高精板带箔项目——110kV总降变安装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 1 | **** | ****9999.23 | 1.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工程所有设备、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书及涉及到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 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采购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到货。安装施工工期:具备安装条件3.5个月。办理入网手续:1.5个月。 |
| 2 | ******公司 | ****0232.37 | (1)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2)采购:中铝铝箔新能源高精铝板带箔110kV总降变所有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采购,清单见附件1:《中铝铝箔新能源高精板带箔项目110kV总降变材料清册、一次二次图纸》、附件2:《中铝铝箔新能源高精板带箔项目110kV总降变技术规范书》。承包人必须在技术规范书中推荐厂家的范围内进行设备、主要元器件采购。所有设备需签订四方【发包人、承包人、设计方、设备厂商(实施方)】设备技术协议后进行采购,且满足本工程总降变安全、稳定运行要求。技术规范书中没有推荐厂家的设备、主要元器件,承包人应选择满足国标及施工图要求的国内一线品牌的设备、材料(变压器二次穿墙套管到开关柜进线的封闭母线采用合资品牌及以上的厂家)并经发包人确认;若承包人选择施工图约定以外的型号、规格时,应报发包人批准。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由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以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 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 采购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到货。 安装施工工期:具备安装条件3.5个月。 办理入网手续:1.5个月。 |
| 3 | ****公司 | ****8807.92 | 1.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工程所有设备、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书及涉及到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 合同签订后7.5个月。 |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何剑龙 | 高级工程师 ****067373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云153********7376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云**B(2024) ****415 |
| 2 | ******公司 | 杨小飞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云253********3397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云**B(2023)****180 |
| 3 | ****公司 | 蔡少安 | 注册建造师:湘143********10463; 安全B证:湘**B(2018)****550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聂双,联系电话:138****4043,邮箱:nie_shuang@chinalco.****.cn
(二)异****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暂停投标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公司综合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电话:0871-****3407,邮箱:rong_chen709@chinalco.****.cn。
****管理部门:****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电话:023-****3633,邮箱:kang_zhang@chinalco.****.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管理委员****园区内
联系人:文钟欣
电话:138****6459
电子邮件:zx_wen@chinalco.****.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聂双
电话:138****4043
电子邮件:nie_shuang@chinalco.****.cn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