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翁源县医共体总院精神卫生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审批
广东-韶关-翁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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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9771389/2024-00077 分类: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4-06-05
名称: ********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文号: 翁发改投审〔2024〕34号 发布日期: 2024-06-14
主题词:
********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6-14

********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医院:
《关于报审〈****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我县精神卫生**配置不足的问题,改善患者就医条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负责组织****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华榕大道59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将**健康驿站改造升级****医院****中心,改造升级总建筑面积15530㎡,包括诊疗康复楼13680㎡、综合服务楼1850㎡,新增床位230张,并购置配套的医疗设施设备39 台/套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402.03万元,其中:工程费3653.39万元、设计费123.43万元、监理费92.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9.51万元、预备费209.42万元、设备购置费2004.2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统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环评、安评、能评、风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请按照批准估算总投资,委托有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按程序将初步设计概算送我局审核。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一、请于2024年7月15****政府决策、项目可研及评估、用地选址意见等审批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自动作废。

附:****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方式.pdf


****

2024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中心,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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