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9771389/2024-0007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4-06-05 |
| 名称: | ********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 ||
| 文号: | 翁发改投审〔2024〕34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 主题词: | |||
********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医院:
《关于报审〈****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我县精神卫生**配置不足的问题,改善患者就医条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负责组织****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华榕大道59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将**健康驿站改造升级****医院****中心,改造升级总建筑面积15530㎡,包括诊疗康复楼13680㎡、综合服务楼1850㎡,新增床位230张,并购置配套的医疗设施设备39 台/套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402.03万元,其中:工程费3653.39万元、设计费123.43万元、监理费92.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9.51万元、预备费209.42万元、设备购置费2004.2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统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环评、安评、能评、风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请按照批准估算总投资,委托有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按程序将初步设计概算送我局审核。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一、请于2024年7月15****政府决策、项目可研及评估、用地选址意见等审批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自动作废。
附:****总院****中心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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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中心,县统计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