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9771389/2024-0010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 名称: | ****关于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公共区域安防设备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 ||
| 文号: | 翁发改投审〔2024〕52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26 |
| 主题词: | |||
****关于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公共区域安防设备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公共区域安防设备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请示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县城市照明节能及公共区域安防设备智慧化改造,完善我县城镇基础设施,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公共区域安防设备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全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城市照明设备线路、灯具、控制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智能化升级,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更新,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设备新增及更新。项目照明节能设施设备及智慧化设备升级改造完成后,年节能量能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节能效果显著。
五、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9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7385.00万元、勘察设计费291.11万元、监理费88.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3.09万元、预备费672.18万元(请将预备费控制在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的5%以内)。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申请国债资**排解决、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环评、安评、能评、风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请按照批准估算总投资,委托有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按程序将初步设计概算送我局审核。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一、请于2024年9月30****政府决策、可研评估、用地选址意见等审批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自动作废。
附: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公共区域安防设备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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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局,县财政局,****运输局,县审计局,****中心,县统计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