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鹰潭市梅园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

审批
江西-鹰潭-月湖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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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 ******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3-10-30
《**市梅园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0

一、规划背景

为落实“三区三线”成果,对梅园新区控规进行整合及调整,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呼应发展政策与发展背景的调整,进一步推进和有效引导梅园新区更新改造,落实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和城市功能提升,特结合自然**部下发的三区三线成果,按新的技术标准编制《**市梅园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片区西北侧,**梅枫路,南至浙赣铁路和环**路,西至沿江路-湖西路,北至童家河。用地南北长约3.8公里,东西宽约1.6公里,规划区用地面积为503.76公顷。

三、规划主要内容

本次修编将在深入细致的现状调查基础上,针对旧城改造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力求更为全面地了解旧城,并着重在功能定位、交通疏理、完善配套、环境改善等关键问题上提出改造策略,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功能的整合及空间形态的控制,协调规划区内城市更新等在内的一系列矛盾问题,优化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结构,提升规划区居住品质,塑造信**岸城市形象。

四、规划定位及规模

1、 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对规划片区定位为以居住功能为主,集综合服务、文化创意、乐活休闲为一体的特色居住片区。

2、 发展规模

用地规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503.76公顷。

人口规模:规划区域常住总人口约8.7万人。

五、规划结构及用地布局

1、 规划结构

总体上形成“两心、一轴、三组团、一带”的基本格局。

两心:****中心、****中心。通过疏解和梳理府前路两侧的各类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并增设商业商务用地,****服务中心;对防腐厂区域进行更新改造,打造以休闲服务、时尚设计、创意展览为主要功能****中心。

一轴:即南北向城市发展轴。梅园新区用地主要沿南北向拓展,呈南北向狭长形态,通过胜利东路-梅园大道等南北向主干路连接各功能组团。

三组团:以信**大道及院前路划分的三个生活组团。

2、 用地布局

本规划总用地面积503.76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22.63公顷,占总用地的44.19%,其中商住混合用地的22.58公顷(商住比2:8),占总用地的4.4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6.42公顷,占总用地的15.17%;商业服务业用地32.19公顷,占总用地的6.39%;交通运输用地83.76公顷,占总用地的16.63%;公用设施用地6.35公顷,占总用地的1.2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2.43公顷,占总用地的8.42%;特殊用地27.69公顷,占总用地的5.50%。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 总规模控制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规模为76.42公顷。

2、 机关团体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30.19公顷,占总用地5.99%。******局、****党校等现状保留办公用地,以及****社区服务设施(街道级)。

3、 文化用地

规划文化用地6.14公顷,占总用地1.22%。规划区内文化设施划按区级、****社区级进行划分。****社区级文化设施分别结合15****服务中心和5****服务中心联合布置,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文化活动需求。

4、 教育用地

规划教育用地24.12公顷,占总用地4.79%,****学校用地、中小学用地、特殊教育用地和科研用地。规划保留2所中学:****中学,保留3所小学:****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分别扩建为24班、36班、18班,****小学,30班。

5、 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1.5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31%。规划大型多功能运****健身中心,分别结合十五****服务中心进行布置。

6、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3.04公顷,占总用地2.59%。主要为****人民医院铁路分院、中国人民**军第九〇八医院、****中心****医院,主要为十五分钟生活圈****社区医疗服务。

7、 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1.36公顷,占总用地0.27%。为1****福利院****养护院),位于环****侧,梅园新区东侧,为整个片区的居民提供老年养护服务。

8、 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32.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6.39%,规划保留亿资联百货及梅园菜场、东站菜场等零售商业用地,并在文创湿地公园西北侧规划一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和梅****旅馆用地,在鹰东大道和梅园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和胜利****旅馆用地。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701-****752(胡)

邮箱:****@163.com

地址:**区经济大厦329室

规划公示期限: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29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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