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9771389/2024-0007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4-06-02 |
| 名称: | ****关于**县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07 | |
| 主题词: | |||
****关于**县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管理局:
《关于申请审批**县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项目请示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为****填埋场堆积的垃圾越来越多、除臭措施不完善的问题,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龙仙镇南龙站。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对超库容部分垃圾进行转运 。
五、项目建设工期:2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6545.60万元、勘察设计费608.47万元、监理费198.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7.31万元、预备费1481.14万元(请将预备费控制在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的5%以内)。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拟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七、项目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环评、安评、能评、风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请按照批准估算总投资,委托有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按程序将初步设计概算送我局审核。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一、请于2024年7月15****政府决策、项目可研及评估、用地选址意见等审批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自动作废。
****
2024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局,县审计局,****中心,县统计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