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9771389/2024-0007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4-06-02 |
| 名称: | ****关于**县城镇垃圾分类亭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 ||
| 文号: | 翁发改投审〔2024〕31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07 |
| 主题词: | |||
****关于**县城镇垃圾分类亭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管理局:
《关于申请审批**县城镇垃圾分类亭建设项目请示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县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居民环保意识、改善环境卫生,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城镇垃圾分类亭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县城镇主要区域的垃圾分类亭进行更新改造。预计在乡镇更新改造4548个垃圾分类亭,县城更新改造618个垃圾分类亭。
五、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099.34万元,其中:工程费8300.00万元、勘察设计费324.28万元、监理费99.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7.36万元、预备费748.10万元(请将预备费控制在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的5%以内)。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拟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七、项目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环评、安评、能评、风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请按照批准估算总投资,委托有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按程序将初步设计概算送我局审核。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一、请于2024年7月15****政府决策、项目可研及评估、用地选址意见等审批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自动作废。
****
2024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局,县审计局,****中心,县统计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