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局关于开展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2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壮族****研究所报送的**壮族****研究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一期)项目调整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邕武路22号。
二、主要调整内容
依据原**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审定的**壮族****研究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一期)项目总平面图(审批号为****),项目共设置出入口2个,其中1个次出入口位于邕武路与恩湖路交叉口范围内,已不具备实施条件。
**壮族****研究所提出:为解决小区出行问题并满足消防车通行需求,申请将项目西侧临邕武路侧的次出入口(位于邕武路与恩湖路交叉口范围内)1处,调整为项目南侧临恩湖路侧新增永久机动车出入口(大院主要出入口)1处,出入口宽度为9米。
经申请,本次规划调整仅涉及上述出入口内容。
三、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
四、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局规划公示栏(**市锦春路3-1号)。
(二)**壮族****研究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一期)项目现场。
******局网站(http://zrzyj.****.cn)。
五、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局市政交通科(联系电话:0771—****437,邮寄地址:**市锦春路3—1******局办公楼七楼710—3室,邮编:530021)。
******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