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病房呼叫系统及医用气体管道改造工程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服务能力,保障新旧院区医用气体供应系统的统一、安全与高效运行,现拟对“****卫生院病房呼叫系统及医用气体管道改造工程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卫生院病房呼叫系统及医用气体管道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一)我院新院区已投入使用,具备满足新旧院区病房、抢救等医用氧气及负压吸引系统使用需求的能力。
(二)本项目旨在通过规范****中心供氧系统以及医用负压吸引系统与旧院区原有管道进行有效连接,实现新旧院区供氧及负压吸引系统一体化。
(三)在旧院区五层综合住院二区病房增设16套吸氧终端以及24套负压吸引终端设备(含配套设备),提升医疗气体服务水平。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9.98万元(含税全包价)
四、项目完工期:30个自然日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具有中心供氧(吸引)系统工程及相关医疗设备安装、保养的服务能力或相应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政府采购网https://www.****.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本公告发布后的任意一天);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踏勘现场
(一)供应商必须在公告期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警醒踏勘,供应商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响应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二)我院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我院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我院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三)现场勘察请联系我院采购负责人员约时间,联系电话:0750-****100
七、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1份正本、3份副本,密封并加盖公章):
(一)报价及工程量清单(包括材料型号、品牌、数量、综合单价);
(二)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项目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安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五)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六)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表如下:
综合评分表
| 评审标准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报价部分(30分) |
1、报价得分 |
30分 |
以满足招标要求且不超过预算的有效报价的最低者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100。 |
| 二、技术及实施方案部分 (55分) |
2、施工方案设计与理解 |
20分 |
优(16-20分):方案完全契合项目背景,对新旧院区管道对接、住院病区设备安装的难点、重点分析透彻,措施具体可行。 |
| 2. 技术方案与设备选型 |
15分 |
优(12-15分):管道设计、材料选用、设备(负压吸氧设备)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医用标准,品牌口碑好,技术先进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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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 |
10分 |
优(8-10分):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检验手段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周全,应急预案详细可行。 |
|
| 4. 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 |
10分 |
优(8-10分):****计划科学、合理、详细,关键节点清晰,并有完善的工期保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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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综合实力部分 (15分) |
1. 类似业绩 |
5分 |
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医用气体、中心供氧或类似医疗专项工程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合同复印件得1分,本项最高5分。 |
| 2. 售后服务 |
10分 |
优(8-10分):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响应时间快(如2小时内),保修期长,有专门的服务团队和备件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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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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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响应文件获取(见附件)与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17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省**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63****卫生院门诊楼六楼院务办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51****7494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1月7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省**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63号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
十一、纪检监督热线:07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