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市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精神,我县组织实施2025年**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理及效果评估单位完成了项目要求的各项工作,2025年11月26日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并顺**过专家验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如下:
1.**高新区冶地****公司和******公司的联合体实施项目施工服务,项目资金99.7万元。
2.**方露****公司实施项目监督和效果评估服务,项目资金17.6万元。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能源股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来电来信:纪检监察组:****365;办公室:****851;
能源股:****861。
12388****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