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退役军人和义务兵父母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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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县户籍退役军人及义务兵父母亲的人身安全,进一步完善社会化优抚保障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专业、优质的保险承保机构,承接**县户籍退役军人和义务兵父母亲意外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县户籍退役军人和义务兵父母亲意外险承保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19万元

(三)投保对象

**县户籍退役军人、现役义务兵父母亲

(四)投保要求

投保方式:不记名投保

保额标准:

参照行业同类项目保障水平,结合本地实际需求设定(具体以申报机构提供的合理保额方案为准,需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等核心保障责任)

但不得低于原标准,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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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12个月(2026年3月25日至2027年3月24日)。


二、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信用记录要求

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遴选单位于申报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报单位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三)特定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申报单位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具备在**县辖区内经营意外伤害保险相关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可提供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证明或总部授权文件);

具有健全的服务体系和专业的理赔团队,能为参保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理赔服务及咨询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县辖区内经营资格证明材料(分支机构证明或总部授权文件)。

(二)保险方案及报价材料

详细的保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保障范围、保额标准、赔偿比例、免赔额设置、赔偿程序、理赔时限承诺等;

报价清单(需严格按照预算金额编制,明确保费构成,报价不得超过19万元预算上限);

针对本项目“不记名投保”要求的具体实施办法及名单维护协助方案。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二)申报地点

****417办公室(**省**县晋**路1066号)

(三)联系方式

0573-****4282


五、遴选方式

资格审查:****将组织专人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机构;

综合评审:****小组,从保险方案合理性、保额水平、理赔服务效率、报价、企业业绩及口碑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结果确定: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择优确定中选机构,中选结果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本次遴选不保证最低价中选,着重考量服务质量与保障实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遴选单位不向未中选机构解释未中选原因,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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