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涛圩大石桥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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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发文机关: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12-30
名称: ****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文号 :
****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25-12-30

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环境局(**市**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邮 编:425002

联系电话:0746-****4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市**县涛圩镇、河路口镇

建设单位

华能(******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建设内容

本项目线路起自已建的**220kV升压站220kV构架,向西出线,线路全长7.1km,铁塔23基(其中单回路转角塔11基、单回路直线塔12基),最后经终端塔由北向南接入220kV水湾变**间隔220kV构架。(水湾变220kV****工程部分不包括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拟建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运行期的固废、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环境风险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严格按设计指定位置放置了施工机械和设备,有效地控制了占地面积,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占压与破坏。线路架设微观选址时,尽量避让了林地,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生态环境破坏。施工结束后,输电线路及临时占地及时恢复了原有植被形态。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租用周边民房化粪池处理。为减缓施工期间噪声影响,施工单位已尽量将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时段,缩短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作业时间,限制了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运输期采用了在居民点附近时车辆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小了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在施工前,将施工场地四周用围墙将施工区与外界隔开,同时应在施工现场配备除尘设备。

在施工区配备简易洒水车等洒水工具,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处定时洒水;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对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材料的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相关单位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处理站处理,并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然后交由了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环境。运行时间久的线路仅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垃圾,主要为废金具、绝缘子等,由线路巡检人员带回进行回收利用。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按监测计划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进行监测等。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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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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