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魔芋系列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审批意见公示
| 项目名称 | ****魔芋系列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社区瓦屋组 |
| 建设单位 | **** |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29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两层)、门卫室、宿舍及仓库区、绿化及内部道路等,总建筑面积为3000m2。本项目设置5条生产线(3条魔芋胚生产线,1条即食魔芋生产线,1条魔芋豆腐生产线),年产100t即食魔芋、600t魔芋胚、100t魔芋豆腐。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租赁******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厂房进行简单的装修及设备的安装,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项目目前已进场部分设备,建设单位已采取了如下措施:对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并对施工管理进行了加强。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投料粉尘、成型生物质存储和搬运产生的粉尘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车间生产异味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扩散后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产生****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落实“雨污分流”,区域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边角料、废油及残渣、废油渣、不合格品、培养皿及化验后的产品、废卤渣、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收集在餐厨垃圾堆存****公司处置,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渣、废旧布袋、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