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州市2025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审批
贵州-六盘水-盘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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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2025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2-30 08:50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市2025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府呈〔2025〕85号)收悉。****政府授权和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盘****居委会、****居委会,****居委会,**镇马场村,大山镇高山村,****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1.3387公顷(耕地0.6569公顷、林地0.61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712公顷)、未利用地0.94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6646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949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2849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市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你市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对建设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利用作出合理安排。

五、你市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六、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应按照《森林法》《草原法》规定办理使用林草手续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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