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中心药房普通药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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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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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药房普通药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ZYB-****1105-000147-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由于****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一中标候选人现变更为****公司。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药类(品目一、二、三、八)报价采用下浮报价:报价下浮分别为:品目一****公司报价下浮8%;品目二**康诚医药有限公同报价下浮6%;品****集团)****公司报价下浮20%;****集团同济堂****公司报价下浮40%;西药类(品目四、五、六、七)不报价。 2.本项目推荐中标的原则同一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多个品目进行投标,但必须遵循以下规定:在中药类(品目一、二、三、八)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品目。 在西药类(品目四、五、六、七)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品目。 2.1.若同一投标人在中药类(或西药类)的多个品****一中标候选人,预先设定的品目优先级确定其中标品目。 2.2.优先级顺序为:品目一 > 品目二 > 品目三 > 品目八(中药类);品目四 > 品目五 > 品目六 > 品目七(西药类)。 2.3.递补规则:将按评审报告推荐排名,由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依次递补为中标候选人。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提出放弃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则由排序后面的中标候选人继续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采购单位联系人: 田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1-****6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唯一国际金创大厦15层

采购代理联系人:龙勇奎/李茂婷/余伟

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0851-****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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