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工业园纬三路东延工程清标复核 |
| 是 |
| **** |
| 360********910********539 |
| 投资额(¥12,595,377.37元) |
| 工程造价咨询 |
| 30个工作日 |
| 1.0%下浮率至¥3.0%下浮率 |
| 清标复核费用标准参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财政评审服务付费标准的抄告》(永府办字〔2025〕343号)第一条预算评审付费额确定,服务费用以财政评审后的服务金额乘以(1-中标下浮率)。 |
| ****工业园纬三路东延工程中标合同金额和清标报审金额进行复核工作。 |
| 3(个工作日) |
| 5(个工作日) |
| 5(个工作日)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查看资质等级树 |
| 无 |
| 无 |
| 网上竞价 |
| 财政性资金 |
| 2026-01-05 17:30:00 |
| 线上选取 |
| 2026-01-06 14:30:00 |
| **** |
| **** |
| 1.服务过本项目相关业务(不限于造价、设计、监理、施工等)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价,中选无效。 2.中选方提****财政局清标最后清标认定金额超出5%(含)至10%(不含)的,对中选方扣除合同服务费的10%;超出10%(含)至15%(不含)的,对中选方扣除合同服务费的20%;超出15%(含)以上的,对中选方扣除合同服务费的40%。 3.中选方未按约定提供成果的,经发包方催促一次后仍不整改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选择服务商,对中选方不予补偿任何费用。 4.清标复核期间,中选方需配合到场参与联合审核,若拒不参与的,或者不配合出具清标复审报告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选择服务商,对中选方不予补偿任何费用。 5.中选方应约定一名造价工程师负责本项目清标复核工作,若出现业务转包或者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串通等情况,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选择服务商,对中选方不予补偿任何费用,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
| 暂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