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年处理3万吨废钢渣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陆良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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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年处理3万吨废钢渣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9 09: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009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655600

项目名称

年处理3万吨废钢渣环保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马街镇小**村

建设单位

**耀文****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百源****公司

项目概况

**耀文****公司投资500万元在**省**市**县马街镇小**村建设年处理3万吨废钢渣环保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的4条生产线涉及两种生产工艺,1#~3#生产线生产工艺为:筛分、破碎、抛光和磁选(干式);4#生产线生产工艺为:筛分、水磨和磁选(干式、湿式)。4条生产线处理的废钢渣一致,均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1#~3#生产线处理2.1万t/a(处理废钢渣总量的70%),4#生产线处理0.9万t/a(处理废钢渣总量的30%)建设生产厂房和办公区,其中生产厂房设置生产区、废渣库、原料库及成品库。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运输扬尘;废水主要为暴雨地表径流、设备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保证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切实实施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且为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间:

1.废气

卸料废气G1、筛分废气G2、破碎废气G3、抛光废气G4、磁选下料废气G5、运输扬尘G6、皮带粉尘G7和食堂油烟G8;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根据核算分析,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在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附近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也较小,不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2.废水:

生活废水W1、磁选废水W2和磁选废水W2;

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措施后,废水均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次为车辆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即不会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非磁性物废渣作为副产品,不纳入固废管理,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含油抹布、手套和废机油;在采取本次评价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及时、妥善地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①本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高度为2.5m的施工围挡;②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区域定期洒水降尘;遇大风天气时加大洒水次数;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料以及其他建筑材料,应及时清运,在工地内长期堆置的应采取防尘布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④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时,应采用洒水压尘、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⑤按量进购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⑥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土方和散碎物料100%覆盖,出场车辆100%冲洗干净,施工区域道路100%硬化、渣土等车辆100%密闭运输,土石方过程100%湿法作业。

2.废水:暴雨地表径流、设备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均经容积为2m3的临时沉砂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①注意考虑施工机械设备(如切割等加工装置)的摆放位置,使其尽量远离居民区,减少噪声扰民。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降低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现象的发生。③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④机动车辆,严禁超速超载,保持低速行驶,不雇用非法改装车辆,整车噪声应当符合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⑤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优化施工工艺,同时应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选择最佳的运输车辆进场道路,避免交通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⑥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该适当减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523-2025)中的规定,加强管理和调度,建设单位在运输物料过程中途经村镇、学校、医院等,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需**的施****学校、医院和村镇等敏感目标。⑧尽可能集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进行突击作业,优化施工时间以便缩短施工噪声的影响时间,缩小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减少施工打桩、运输车辆喇叭声、发动机声、混凝土搅拌声等造成的施工噪声。⑨加强个人防噪措施。按照劳动卫生标准,控制高噪声机械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4.固体废物:①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旧钢筋、铁丝等)集中****收购站。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分类堆放,进行再利用或外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就近作为填方回填场地,不能够回填部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②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小**村生活垃圾处置厂处置。

营运期间: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筛分废气G2(G2-1、G2-2)、破碎废气G3和抛光废气G4:在每个破碎机和筛分机上分别设置集气罩、抛光工序采用集气管收集废气,通过风机将粉尘引至配备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组织废气

①未收集的筛分废气G2(G2-1、G2-2)和破碎废气G3、磁选下料废气G5(G5-1、G5-2):生产厂房为四面围挡+顶棚(留有出入口);

②卸料废气G1:项目原料库位于生产厂房内,生产厂房为四面围挡+顶棚(留有出入口),原料库设置1台雾炮机在卸料时进行降尘;

③运输扬尘G6:设置洒水软管洒水降尘,减少车辆在项目区运行时扬尘的产生量;在出入口设置洗车沉淀池,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清洗,确保车身、轮胎洁净上路;运输过程委托社会车辆进行,需要要求其在运输过程中遮盖篷布,防止抛洒滴漏。

④皮带粉尘G7:皮带运输封闭运输,而且位于生产厂房内,生产厂房为四面围挡+顶棚(留有出入口);

⑤在厂房顶棚设置固定式喷雾抑尘管路,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的指导及行业通用设计实践,选用实心锥雾化喷头。

(3)食堂油烟G8:在灶台上方设置一台小型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后经1根高于屋顶1.5m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的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磁选废水W2与副产品(湿式非磁性物废渣)一同被输送至三级沉淀池(上方进行滤水分离。在滤水过程中,大部分副产品(湿式非磁性物废渣)在沉淀池上方直接完成分离,不进入三级沉淀池;少量副产品(湿式非磁性物废渣)随磁选废水W2进入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后,上清液(即磁选废水W2)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实现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于池底的少量副产品(湿式非磁性物废渣)定期清捞,与上方分离出的副产品(湿式非磁性物废渣)一并进行滤水处理后进入废渣库暂存后外售;初期雨水通过厂区四周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合理布置、设置减振基础、建筑物隔挡、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维修等,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S1:项目区设置有若干活动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小**村生活垃圾处置厂处置;

(2)化粪池污泥S2:定期清掏委托项目附近农户清掏堆肥发酵后作为农家肥使用;

(3)布袋除尘器收尘灰S3:返回磁选工序生产使用;

(4)含油抹布、手套S4、(5)废机油S5: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非磁性物废渣:作为副产品外售,不纳入固废管理

5.土壤、地下水

(1)源头控制:项目生产车间场地均进行了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废气收集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同时设置了相应的处置设备对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分区防控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渣库的湿式磁选废渣区、三级沉淀池,地面采取水泥防渗,铺设2mm厚HDPE膜或其他人工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隔油池、隔油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厂房(除废渣库的湿式磁选废渣区外)、洗车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防渗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7cm/s;废钢渣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厂房(除废渣库的湿式磁选废渣区外)防渗要求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Ⅰ类场技术要求”建设:①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0.75m时,可以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②当天然基础层不能满足①条防渗要求时,可采用改性压实粘土类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

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进行水泥硬化。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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