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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提交的****米粉生产项目、桂****公司提交的桂****公司米粉生产项目、**县金****公司提交的**县金****公司年产3600吨米粉生产项目、桂****公司提交的桂****公司米粉生产项目和全****工作站提交****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桂环办函〔2013〕644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绍水镇农产品加工扶贫产业园、**壮族自治区****村委六梅塘村****处理厂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百嘉****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环境局2025年12月19日关于****米粉生产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链接。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17,通讯地址:**县桂黄中路132****政府(****生态环境局,邮编:54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