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政府网”获取采购信息,并于2025年1月12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万元/年。
5.最高限价:4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服务期满后,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续签服务合同1年,最多续签两次。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9.本项目不接收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5年10月到12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新开办的企业如果还没有经营,无法提供已经缴纳税收证明的,提供说明即可。)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5年10月到12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与第1.3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三)条: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中****事务所执业****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
方式:请确认参加磋商的单位于2025年1月6日17:00前将磋商确认函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将报名费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宝账户(备注单位及标段名称)(188****1277、卜思月)。收到报名资料和报名费截图后,代理机构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1月12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地点:**市**区华乐路11号17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12日9点30分(**时间)
2.开标地点:**市**区华乐路11号1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理。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响应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封袋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响应文件。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 系 人:侯工
联系电话:182****898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华乐路11号17楼
联 系 人:卜工
联系方式:0514-****2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工
电 话:188****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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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