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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昭明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初审结果的公示
近期,******学校****、****医院胡昭明按照程序向我局提交了《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审核,****、胡昭明符合《**市市级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通过初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反映。
联系电话:085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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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