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公司:
报来关于**市****发电厂掺烧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市****发电厂掺烧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的实施满足**市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掺烧需求;提高烟气排放标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市****发电厂掺烧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实施单位为温****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镇长新塘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加装一套小苏打研磨装置,新增小苏打喷射系统;扩建烟气处理设施,并对SCR的催化剂进行替换;对渗滤液导排系统进行优化,格栅处设置自动疏通装置,并配备防爆照明及视频监控,确保渗滤液导排系统通畅;飞灰储罐改造出灰装置。项目建成后3#炉处理规模为700吨/日(生活垃圾70%+一般工业固废、干化污泥30%)。
四、项目总投资为1735.97万元,资金自筹。
五、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及合理用能的现行政策、规定,完善环保、节能设计及措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项目申请报告、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浙(2024)**市不动产权第****705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温****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温****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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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