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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站区食堂餐料配送业务项目的招标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共有4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0家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评审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 **禹****公司 | **市金源康****公司 |
| 服务期限 | 2年,合同为一年一签。若中选商在合同期限内没有达到考核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中标人的供应资格。如因采购人单位组织机构调整,合同可全部或部分终止履行 | 2年,合同为一年一签。若中选商在合同期限内没有达到考核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中标人的供应资格。如因采购人单位组织机构调整,合同可全部或部分终止履行 | 2年,合同为一年一签。若中选商在合同期限内没有达到考核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中标人的供应资格。如因采购人单位组织机构调整,合同可全部或部分终止履行 |
| 投标报价(固定价货品下浮率) | 8% | 8% | 9% |
| 评分 | 95.00 | 90.5 | 72.78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752-****620
联系地址:**省**市**区**一路5号
****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