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审批
辽宁-铁岭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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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2025-12-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项目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30日至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0107

通讯地址:**省**市凡河新区**江路46号

邮编:1120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年产10万吨氨基酸聚能肥项目

开发区

******公司

******公司年产10万吨氨基酸聚能肥项目位于铁南****基地,占地面积为31565m2,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原料库房、备品库房、燃气锅炉房、生物质热风炉房等。项目建设团粒型复**料生产线一条,生产能力10万吨/年,配套建设公辅、环保工程等。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1.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有组织废气:复**生产破碎、配料、筛分、筛分工艺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复**生产造粒、烘干、冷却工艺废气与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旋风除尘+重力除尘+喷淋塔+除雾+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1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气锅炉废气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及软化系统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铁****公司。废水污染物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废包装物、燃生物质灰渣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50m2),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安全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不在厂区贮存;沉降灰、除尘灰、水洗塔沉淀池沉渣直接回用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墙体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平面布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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