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县 | 发文日期 | 2025-12-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年产2004吨高性能多场景应用(华为智能穿戴/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电子)软磁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2004吨高性能多场景应用(华为智能穿戴/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电子)软磁材料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迁建);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市**县**镇区镇**(**)产业园B2-1号楼一楼;
投资总额:5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陈德海186****7527;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道南泓。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烧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DA001高空排放;拌料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烧结产生的颗粒物、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的相关标准,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相关标准。
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的暂存和处置及日常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规定执行。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创业园C栋401
联系人:魏明霞 联系电话/传真:137****6690
附报告表全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