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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对**市**区宋庄镇双埠头村、大庞村、**庄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TZ03-0403-6001、6004、6007、6010、6021、602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6018地块B1商业用地、6009地块A334幼儿园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国土****公司
监测单位:**国土****公司
建设地点:**市/**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