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实验室周边路网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并于近日完成了评审和复核工作,形成复核意见(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实验室周边路网配套工程位于**市蕉**。
本项目共2条道路(含汤湾路及五都路),其中:汤湾路路线起点与规划进海路平面交叉,路线由北向南延伸,途经五都路,终点接至现状**路,路线全长约0.856km,红线宽度24m,按设计速度 30km/h;五都路路线起点与汤湾路平面交叉,路线由西向东延伸,终点接至现状**路,路线全长约0.749km,红线宽度 12m,按设计速度20km/h,2 条道路均按支路标准建设。
本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汤湾路长0.636km,五都路长0.749km;二期汤湾路长0.2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弱电综合、电力等管线)、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项目属**建设类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0989hm2,其中永久占地6.0724hm2,临时占地1.0265hm2。占地类型有交通运输用地。
项目总开挖量38.98万m3,填方总量2.71万m3,利用石方6.63万m3,余方29.64万m3(余方外运至诚德大厦、**市东井路(疏港公路至西陂塘路段)道路工程2个项目回填利用)。
项目总投资16344.5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856.10万元。项目于2025年5月已开工,2026年8月建设完成,总工期为15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7.0989hm2。
(三)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预测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988.7389万元。项目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7.0989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依法配合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该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地表植被,并做好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定点堆放和防护等,及时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所需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六)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八)按规定将批复的报告书于批准之日起15****水利局。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必须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附件:1.****实验室周边路网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复核意见
2.专家签到表
****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