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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根据六国土资[2019]42号文件精神,拟对申请人:****坐落于**市皖西路以北,**路以东使用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商业,土地面积:1339.06平方米进行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梅**路与**路交叉口建设大厦217室
联系方式: 0564-****090
2025年12月30日
****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