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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 **县票草乡、龙角镇、凤鸣镇、泥溪镇、**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DN430*7涂塑复合钢管24.1km,****泵站2座。**水厂1座,**输水管道1.54km;****泵站1座,提水管道3.2km,配套水池5座;**配水管道36.96km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5676.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11546.2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勘察设计最高限价以概算批复的**费为基数,计算出的勘察设计费的90%作为最高限价取费比例。估算金额约513.81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预算编制、设计变更服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成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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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县双江街道云江大道1482号
|
地址: |
**市**县**镇**街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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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敏
|
联系人: |
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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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77****0612 | 联系电话: | 158****709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话: | 023-****99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