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区域琉水环保-**和益石灰石碎石运输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25-12-30 10:26:36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谈判基础信息
竞争性谈判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31 10:40:00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5-12-31 14:40:00加急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5-12-31 14: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5-12-31 14:40:00
采购类别:运输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竞价文件要求事项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2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琉璃河支行/**金隅****公司/111********002947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运费 | 运输服务 | 1 | 100000.000 | EA | 承兑、电汇 | 琉水环保 |
收货地址: **市**市市辖区**区琉璃河****车**街1号
┃详情描述
| 第一章 公告 二、数量:暂估量10万吨,具体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方式以**金隅****公司出厂磅单数量进行结算。****公司磅****公司磅单差需在3‰内,超出部分按货物价格从中选方运费中扣除)根据合同约定价格按月定期结算。 四、支付方式; 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需求方收到中选方开具合格正规发票后4个月内付款。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五、保供量:如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需求方将扣除中选方履约保证金,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情况除外。 六、报价方资格要求: 1、报价方为中华人民**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完成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所需的资质和能力。报价方资质: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没有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等犯罪记录。 3、报价方应提供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和中选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和其它工程车辆及作业人员具备合法资质,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中选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开启警示灯,如因中选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5、报价****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认定的失信名单。 七、本次谈判最高限价26.6元/吨,税率9%,暂估量10万吨。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九、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www.****.com) 十一、需求方监督负责人:李建杰 手机136****5191 需求方联系人:李国洋 手机:139****0471 十二、为有效监督运输业务全流程,报价方中选后在需求方指定的数字物流平台注册运管。 第二章 报价方须知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报价为 元/吨单价 ,报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报价方报价应考虑周全,若有缺项,所发生费用均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报价方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为响应政策性要求或需求方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而发生的必要的措施费用。 2、请报价方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上述材料将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二、投标人应知悉 1、需求方保留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取消竞争性谈判和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利,并且无须对受影响的报价方承担任何责任。 2、报价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且若中选后不能按要求执行合同,或做出违反法律及商业道德的行为时,需求方将追究其报价方的法律责任,并且报价方要补偿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3、中选方要按需求方生产需求量进行运输,凡因中选方不能按需求方要求及时进行石灰石碎石运输而影响需求方生产(包括停产)或销售,在扣除全部运费的基础上,中选方应支付赔偿10000元/天,追究中选方相关责任,并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4、中选方在供应过程中,若出现以下现象,需求方有权取消或永久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1)运输能力发生严重问题时,未在1天前提出告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话、微信或短信方式)并未经需求方确认。 (2)多次对需求方的合理要求不予响应。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及中选违约的处罚 一、报价方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20000元。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应于开标前汇入**金隅****公司(转账或电汇),缴纳信息见附表,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参与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中选单位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后,中选方需缴纳合同合计含税人民币金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合计含税人民币金额的 5%若大于 60 万元,则中选方需缴纳 60 万元),如中选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需求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需求方在合同期满后随货款支付给中选方。 (1)缴纳账户信息: a) 请按下列户名、开户行、账号汇寄投标保证金。 b) 户名:**金隅****公司 c) 开户行:农行琉璃河支行 d) 账号:111********002947 e) 行号:103****10101 二、中选单位如未按照需求方要求签订合同,需求方有权直接扣罚中选方2万元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
┃联系人
李国洋 / 139****047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2980-2551
监督举报邮箱:****@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