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健跳镇西郭村土地平整“旱改水”区块土地出租项目
招 标 公 告(二次)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开会研究决定,**县健跳镇西郭村土地平整“旱改水”区块土地出租项目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面积:“旱改水”区块土地,面积约 162 亩。(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承包期:
承包期: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年。(具体以承包合同为准)
三、承包标底价确定:
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报价须在每年每亩 600 元以上,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四、付款方式:
中标公示三日后,第四日下午三时前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承包款按年支付;第一年承包款在签订合同时付清,以后每年的公历十月前付清后一年的租金,以此类推。如未交齐款额,终止合同,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五、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和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加急标书代写
(1)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 贰 万元(¥ 20000 元),投标人在报名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承包期满后退回(无息),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返还。加急标书代写
(2)报名时间:公历2026年01月07日 下午14:30至15:00 时,已经提交投标保证金未参与报名的视作未报名。
(3)报名地点:****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4)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投标保证金、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公历 2026年01月07日 下午14:30至15:00 时前投标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标书,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领取地点:****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6)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6年01月07日下午15:20前将报价函提交至****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7)投标地点:****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七、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拾元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公历2026年 01月11 日下午15:00时前付清第一年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县健跳镇西郭村土地平整“旱改水”区块土地出租项目合同》,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九、其他要求
1、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大型企业项目征用土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征用,终止合同。土地征用费归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外青苗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2、承包期内,土地内不动产设施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在承包期内如有损坏,乙方自行负责修理。
3、在承包期满后,土地内不动产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如造成故意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如遇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灾难造成的损失,国家补偿款应归乙方所有。
5、本次土地需按照国家政策种植农作物(不允许种植多年生农作物),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土地原有**中标人不准外运及外卖,处置权归招标人。
十、特别说明
1、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2、若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家,本次招标自动终止,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 系 人:叶喜尚 135****0977
招标代理联系人: 许子倩 187****0742
****
**县健****服务中心
******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