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8029250 | 建设单位法人:黎勇 |
| 尹俊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坡区 |
| **市**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199号4幢W5-D单元 |
| 滤油硅藻土油土分离设备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7--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坡区 西彭镇 |
| 经度:106.31504 纬度: 29.28626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6 |
| 渝(九)环准〔2023〕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8029250001Y |
| 2020-06-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5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802925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88713X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永渝****公司 |
| ****0105MA5UPH7P56,915********90428XQ | 竣工时间:2025-01-09 |
| 2025-01-09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526-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含油硅藻土1200t/a(仅处理本厂产生的,不得处理厂外转移进来的含油硅藻土),含油滤布100t/a(仅处理本厂产生的,不得处理厂外转移进来的含油滤布),产轧制油306.651t/a,****公司铝加工生产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含油硅藻土1200t/a(仅处理本厂产生的,不得处理厂外转移进来的含油硅藻土),含油滤布100t/a(仅处理本厂产生的,不得处理厂外转移进来的含油滤布),产轧制油306.651t/a,****公司铝加工生产使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含油硅藻提油设备是采用物理加热方法,将含油硅藻土中的油品与硅藻土进行分离,分离后的轧制油可达到继续使用的标准。 含油硅藻土提油设备由流化床加热系统、精馏塔系统及配套油箱组成。流化床加热系统由流化床、上料部分、加热部分、气尘分离部分、搅拌部分、动力传输部分、排渣系统组成,其主要作用为完成含油硅藻土中油土分离。精馏塔系统主要由精馏塔、冷凝、真空、尾气回收等组成,其主要作用为净化分离后的轧制油。配套油罐由轧制油油罐及重油罐组成,其主要作用是储存提出的轧制油及重油。经处理后废渣的含油量≤0.3%。 含油滤布碳化提油设备组成包括撕碎机,输送机,滤布碳化提油设备主机,储油罐及真空系统。 经过筛分的含油滤布通过撕碎机破碎成10-30mm2的碎片,撕碎机接地良好;然后通过特殊工艺设置在加热器内碳化处理。产生的油气冷凝后进入储油罐。 | 实际建设情况:含油硅藻提油设备是采用物理加热方法,将含油硅藻土中的油品与硅藻土进行分离,分离后的轧制油可达到继续使用的标准。 含油硅藻土提油设备由流化床加热系统、精馏塔系统及配套油箱组成。流化床加热系统由流化床、上料部分、加热部分、气尘分离部分、搅拌部分、动力传输部分、排渣系统组成,其主要作用为完成含油硅藻土中油土分离。精馏塔系统主要由精馏塔、冷凝、真空、尾气回收等组成,其主要作用为净化分离后的轧制油。配套油罐由轧制油油罐及重油罐组成,其主要作用是储存提出的轧制油及重油。经处理后废渣的含油量≤0.3%。 含油滤布碳化提油设备组成包括撕碎机,输送机,滤布碳化提油设备主机,储油罐及真空系统。 经过筛分的含油滤布通过撕碎机破碎成10-30mm2的碎片,撕碎机接地良好;然后通过特殊工艺设置在加热器内碳化处理。产生的油气冷凝后进入储油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废水和循环系统排水和喷淋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渝环厂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其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排放;循环系统排水和喷淋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筛分和上料、配料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去油硅藻土和滤布出料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废气、含油硅藻土提油的真空系统废气和含油滤布提油的真空系统废气。 (1)含尘废气 投料口、出料口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将上料筛分和上料、配料产生的颗粒物和出料含尘废气一起收集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非甲烷总烃废气 含油硅藻土提油的真空系统和含油滤布提油的真空系统,会产生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两套提油设施的不凝废气全部经收集后一并进入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塔/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废水和循环系统排水和喷淋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渝环厂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其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排放;循环系统排水和喷淋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筛分和上料、配料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去油硅藻土和滤布出料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废气、含油硅藻土提油的真空系统废气和含油滤布提油的真空系统废气。 (1)含尘废气 投料口、出料口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将上料筛分和上料、配料产生的颗粒物和出料含尘废气一起收集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非甲烷总烃废气 含油硅藻土提油的真空系统和含油滤布提油的真空系统,会产生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两套提油设施的不凝废气全部经收集后一并进入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塔/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重油和废油以及其他可能涉嫌危险废物的生产废物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后依法进行处置,对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暂存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废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废金属碎屑等一般工业废物的贮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交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重油和废油以及其他可能涉嫌危险废物的生产废物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后依法进行处置,对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暂存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废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废金属碎屑等一般工业废物的贮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交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3 | 130.37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0003 | 19.5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79.001 | 0 | 0 | 0 | 0 | / |
| 0 | 0 | 344.151 | 0 | 0 | 0 | 0 | / |
| 0 | 0 | 48.058 | 0 | 0 | 0 | 0 | / |
| 0 | 0.576 | 0 | 0 | 0 | 0.576 | 0.576 | / |
|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化池 | 采样监测了pH、COD、SS、NH3-N |
| 1 | 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塔/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主** | 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塔/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 | 监测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标准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 1 | 危废贮存间 | 设置了危废贮存间 |
| 1 | 储油罐区设置围堰,油品输送采用明管铺设 | 储油罐区设置了围堰,油品输送采用明管铺设 |
| 含油废水和酸碱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含油废水和酸碱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