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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府〔2025〕156号 |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20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 标题: |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有效 | ||
**府〔2025〕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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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市******局:
你局《关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327号)收悉。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含补充耕地方案),将宝峰镇五****小组等6个镇(街道)12个村14****小组集体农用地0.1023公顷(耕地0.01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政府****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村委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此复。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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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