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37003N/202509-00016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分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暂无 | 发文日期:2025-09-26 15:37 |
| 邱环审函〔2025〕24号 | 关键词:|
| 关于张庄矿物料快速转运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有效性:有效 |
**马钢****公司:
报来的《张庄矿物料快速转运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县周集镇富矿村**马钢****公司选矿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约1100m2,建设1座年产3.6万m3/年HZS50****搅拌站和一条下料管路,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三同时”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0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建设单位井下充填需求。
2025年8月6日,****信息化局对该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根据《报告表》所列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管道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等经分****公司地表万吨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两座水泥筒仓顶各设置一套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由两根20m高排气筒(DA0017、DA0018)排放,搅拌机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一套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9)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限值。对物料堆场和转运等产生无组织粉尘采取密闭、喷淋和车辆冲洗等措施,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不得突破原核定的总量指标。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运营期105国道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置工作。收集的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废,经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五)做好添加剂存放区域防渗、防泄漏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安全。
三、规范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设施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完成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五、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工信局、**县应急局、****政府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开发区****工作站****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25年9月26日
抄送:******分局,****工信局,**县应急局,****政府,****开发区****工作站、****监测站,**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