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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关于**县202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先锋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规划计划 水利、水务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30 |
| 文号 | 宿水发〔2025〕35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
| 时效 | |||
****水利局:
《关于上报**县202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先锋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洪水发〔2025〕1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县202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先锋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内容。
一、项目实施区域位于**县魏营镇、上塘镇,综合治理面积6.0平方千米,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6平方千米。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工程措施:沟道整治2.52千米,岸坡防护1.82千米,**滚水坝9座、沟口护砌6座、涵闸1座,拆建涵洞3座。
2.林草措施:种植乔灌木1316棵,植草0.79公顷。
3.保土耕作:实施保土耕作面积1.85平方公里。
三、核定工程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42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80万元。投资计划已下达,其中:工程措施费用471.27万元,植物措施费用48.61万元,监测措施费6.24万元,独立费用56.40万元,基本预备费17.48万元。
四、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管理,请参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执行。
五、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水利局上报工程进度情况,做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工验收,并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在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
2025年12月29日
抄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