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健品及食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索引号 : ****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环境局****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关于****保健品及食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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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保健品及食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经济开发区丰日大道南侧,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万元,占地面积13531.72平方米。项目扩建保健品生产线8条及食品生产线10条,购置包装机、压片机、灌装机等设备200台(套),年产片剂800吨,压片糖果410吨,硬胶囊160吨,软胶囊90吨,水剂2536吨,粉剂1464吨。该项目在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房自带的化粪池处理****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经济开发区污水处****园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沸腾干燥机废气、设备擦拭酒精挥发废气、实验室酒精挥发废气、非干燥粉尘废气、喷码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
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20m高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
沸腾干燥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设备密闭和自带的布袋收集粉尘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挥发的乙醇废气,最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设备擦拭酒精挥发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洁净车间的空调系统循环空气排出,厂区内排风口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限值要求。
实验室酒精挥发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厂界处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非干燥粉尘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粉碎、筛分、混合、制粒、压片等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洁净车间的空调系统循环空气排出,厂界处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喷码废气:本项目外包装会产生少量喷码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厂界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处理站处理主厂区废水,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加盖密闭、添加除臭剂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厂界处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
危废暂存间废气:本项目危废暂存间部分危废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此部分危废暂存时加盖密封,废气量产生较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在厂界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采取合理布置、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维修养护等降噪措施后,项目主厂区四周厂界东侧和南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北侧和西侧应满足“4a类标准”的要求;项目粉剂车间厂区东侧、西侧、北侧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南侧需满足“4a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水剂过滤滤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空调废滤材经统****公司回收处理,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有废酒精桶、实验室废容器、实验室废液、废油墨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擦拭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运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六)落实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实行跟踪监测,及时监测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和周边环境质量,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异常或周边环境质量超标,应立即停产整改,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
三、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396t/a、氮氧化物:1.571t/a、化学需氧量:0.8133t/a、氨氮:0.0813t/a,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由**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环境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