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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县关累镇回库新寨叁和石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法〉实施过渡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及《****办公室关于落实矿产**法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公司**县关累镇回库新寨叁和石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0日12时至2026年1月9日12时)。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矿产**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王旭东 ****
附件1-《****公司**县关累镇回库新寨叁和石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pdf
附件2-《****公司**县关累镇回库新寨叁和石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专家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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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