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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127MB0X608553 | 建设单位法人:晏得钰 |
| 包海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化**族自治县 |
| 群科新区 |
| 化隆县甘都镇东五村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化**族自治县 |
| 经度:102.391,102.3928,102.39262,102.3935,102.39409,102.3947,102.39498,102.39484,102.39559,102.39358 纬度: 35.89898,35.89701,35.89525,35.89355,35.8934,35.89102,35.89075,35.88925,35.88818,35.8762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2 |
| 化生环字〔2025〕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78.607 |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 ****2127MB0X60855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CQQUJ58N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 | 竣工时间:2025-07-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744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治理河道总长2.76km,共拟建排洪渠1.275km,防洪堤1.855km,维修及拆除重建防洪堤150m,附属建筑物39座。 | 实际建设情况:治理河道总长2.76km,共修建排洪渠1.227km,**防洪堤1.663km,拆除重建防洪堤285.3m,附属建筑物33座。 |
| 1、因设计测量结果和实际存在误差,根据地形调整,排洪渠长度减少48m,实际**1.227km。2、因设计测量结果和实际存在误差,根据地形调整,**的混凝土结构防洪堤长度减少191.7m,实际**防洪堤1663.3m。3、因**的防洪堤、排洪渠的长度减少,并根据现场的调查,已建的浆砌石防洪堤因洪水冲刷,实际损毁段较多,所以对发现的损毁段进行了拆除重建,共增加135.3m,实际拆除重建防洪堤285.3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通过洒水减少施工期扬尘;土石方集中堆放区采取封闭措施;村庄施工段设置围挡,并定期对施工作业面洒水抑尘;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密闭运行,限速行驶;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2. 严格落实水污染控制措施。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现有的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做到施工结束场地清洁。 5.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禁止破坏植被,施工道路利用村道等现有道路。 | 实际建设情况:(1)严格落实了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了及时回填和遮盖措施,并洒水降尘;水泥等粉状材料采取了篷布遮盖等措施;车辆在经过集中居民点时,减速慢行;车辆采取了密闭运输,并及时对现有的运输路面和临时道路路面进行了洒水抑尘;施工作业现场定期洒水抑尘;理分配了各项施工作业时间,适当加快了施工进度,避免了在大风天进行土方施工作业;项目排洪渠和混凝土结构防洪堤所需混凝土全部外购商品混凝土,减少了混凝土拌合废气。 (2)严格落实了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废水在项目区设置了临时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施工生活区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掏至农田,施工结束后拆除设施恢复了原状,人员洗漱废水泼洒降尘。 (3)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了施工时段,不在夜间进行施工;运输车辆进过村庄时进行减速慢行、禁鸣等;施工过程中降低了操作过程中的人为噪声。 (4)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收集,废土石、碎石等用于便道、临时占地的回填平整,废金属等回收后外售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生活区设置了垃圾箱,然后统一收集至附近村庄的集中式垃圾收集箱中,由当地环卫车辆统一清运处理。剩余土方全部用于了排洪渠、防洪堤沿线施工作业带、乡村简易便道以及临时道路回填平整,无弃方产生。 (5)施工时划定了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了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减少了扰动范围;优化了施工布局,临时施工生活生产区租用附近村庄地表裸露的荒地,临时道路尽量依托了现有的村民便道,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临时占地区域选择了地表裸露的区域,不占用农田和草地, 减少了植被的破坏和扰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的施工生产区、临时道路以及施工作业带等进行了清理平整和恢复原状,拆除临时设施,将其恢复了原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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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现有的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无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施工生活区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掏至农田;施工废水设置了临时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 | 无 |
| 1 | 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等措施,车辆减速慢行、密闭运输,村庄段设置围挡等。 | 无 | 采取了洒水降尘、遮盖等措施,车辆经过村庄减速慢行、密闭运输等,施工原料堆场采取了密目网遮盖、水泥等粉状材料篷布遮盖等措施。 | 无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车辆减速慢行、禁鸣等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了施工时段,不在夜间进行施工;运输车辆进过村庄时进行减速慢行、禁鸣等。 | 无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做到施工结束场地清洁。 | 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收集,废土石、碎石等用于便道、临时占地的回填平整,废金属等回收后外售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生活区设置了垃圾箱,然后统一收集至附近村庄的集中式垃圾收集箱中,由当地环卫车辆统一清运处理。剩余土方全部用于了排洪渠、防洪堤沿线施工作业带、乡村简易便道以及临时道路回填平整,无弃方产生。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禁止破坏植被,施工道路利用村道等现有道路。 | 施工时划定了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了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减少了扰动范围;优化了施工布局,临时施工生活生产区租用附近村庄地表裸露的荒地,临时道路尽量依托了现有的村民便道,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临时占地区域选择了地表裸露的区域,不占用农田和草地, 减少了植被的破坏和扰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的施工生产区、临时道路以及施工作业带等进行了清理平整和恢复原状,拆除临时设施,将其恢复了原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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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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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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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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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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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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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