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宗地分割调整方案的公示
各相关权利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9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同一权利权人******公司的申请,2025年12月19日,****政府同意将宗地总面积****030.5 m2分割为2个地块,地块一:****023.5 m2;地块二:192007 m2。后因企业融资需要,于2025年12月24日再次向我局提交《关于申请将******公司宗地分割调整为三个地块的报告》,重新将宗地分割为3个地块,地块一:****876.59 m2;地块二:431146.91 m2;地块三:192007 m2,经我局初步研究,调整方案中分割后的地块具备独立分宗条件,属于权属界线封闭的独立权属地块,具有明确权利界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分割基本情况
1.用地位置:**市西园镇遂林村;
2.用地面积:地块一:****876.59 m2;地块二:431146.91 m2;地块三:192007 m2
3.规划用地分类: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
4.容积率:≥0.9且≤1.50;
5.建筑系数:≥40%;
6.绿地率:10%-20%;
7.建筑高度:≤70米(特殊工艺除外);
8.其他条件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及原出让合同的约定要求。
9.涉及的不动产权证:闽(2019)**市不动产权第****262号、第****263号、第****264号、第****265号;闽(2021)**市不动产权第****608号、第****489号、第****522号;闽(2022)**市不动产权第****508号、第****815号;闽(2024)**市不动产权第****763号、第****762号;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298号、第****299号。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5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4日)
三、公示说明
各相关权利人如对上述相邻宗地并宗事宜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1月4日17:30前书面反馈我局。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张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7-****821
联系地址:**市菁城街道江滨路626号****三楼自然**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邮箱:zp****678@.com
附件:1.宗地分割调整前示意图
2.宗地分割调整后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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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