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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3-2024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个人自评、各县区(单位)审核推荐、评估小组复核等程序,现对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荣誉传承人的人员名单、取消资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旅游局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27-****3872,****3837。联系地址:**省**市**区世纪大道88号(邮编:223800)。邮箱:****@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名单
2.2024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名单
3.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荣誉传承人名单
4.取消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自愿放弃)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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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