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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接受了1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772-****070
通讯地址:**县金鸡路53号
****水利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