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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对讲彩色7寸单元门口主机
物料描述:1、名称:可视对讲门禁型单元门口主机 2、安装方式:墙体嵌入式或铁门固定 3、含门锁控制器 4、7英寸液晶屏 5、摄像头:200 万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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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台 | 不送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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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7寸室内机
物料描述:1、名称:彩色7寸室内机机 2、安装方式:壁挂式安装 主要功能简述: 1)IP 网络型,标准 RJ- 45 接口 2)带可视对讲、二次对讲、监视门口、门铃提醒、免打扰、信息接收、图像抓拍、户 户对讲、户内对讲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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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台 | 不送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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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门禁机
物料描述:刷卡门禁,可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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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台 | 不送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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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对讲系统管理主机
物料描述:采用彩色触摸屏;支持与门口机、室内机及其他管理机之间的可视对讲;支持预览权限范围内公共摄像头的实时画面;支持免提或听筒通话两种方式;实时接收、显示业主家庭的报警信息; 被门口机呼叫或远程监视门口机时支持远程 开锁;支持多角度桌面摆放和壁挂两种安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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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不送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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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器
物料描述:IC卡发卡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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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不送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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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门禁管理平台
物料描述:1、对出入口人员通道进行管制,2、实现出入口安全可控、边界通行已成为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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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不送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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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读卡器
物料描述:采用 7 英寸 LCD 触摸显示屏, 200万像素双目摄像头,面部识别距离 0.2-3m 支持人脸、刷卡、密码(超级密码)及 其组合的认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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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不送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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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门禁机
物料描述:刷卡门禁,可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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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不送样 |
****公司**淮光嘉苑二期安置房项目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楼宇对讲系统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一、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或者不同机器由同一人操作)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对违规****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限制交易管理条款详见第十五条加急标书代写
1、项目名称:**淮光嘉苑二期安置房项目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楼宇对讲系统
2、报价要求:
1)该报价为综合单价,包括税金、保险、运费、技术服务等费用。
2)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交易确认后卖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
3)如平台报价有问题请联系: 陆工 手机:183****5392
4)控制价总价为371155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13 %),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3、收货要求:
1)收货地址:**市经开区淮光嘉苑二期安置房项目。
2)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包括卸货、安装(如有)、培训、调试)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材料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现场供货单位拒绝卸货、安装(如有)、培训、调试所产生的费用从货款中1.5倍扣除。
3)所报总价按货物量乘以货物单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主材费、辅材费、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质保期内服务费及其他完成此项工作的所有费用,中标价至工程结束不予调整。
4)乙方单位所供产品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参数要求,产品复检、实体检测均须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满足现行规范、标准、图集要求。检测报告不能证明所有产品百分百合格,无论何时乙方承担其所有产品自身质量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货物到达约定的地点之后,乙方同时提供随件(机)合格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方(有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依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工程需要的标准等进行验收。检验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或全面检查(未能通电检验的设备,前期进行数量、外观等进行初检,待具备通电检验条件后在对货物进行全面检查)。
6)验收不合格的(对贴牌、改参数、改型号、序列号查询不是正规渠道),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须每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1%的场地占用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技术标准要求:
1)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我方参数、规格要求,不达标准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2)售后响应时间为1小时,2小时内技术解决问题,产品出现质量问题12小时内对产品进行维修,产品无法维修48小时内免费更换新机(或者所维修产品非人为损坏在一年内维修超过二次视为劣质产品免费更换设备),免费提供备用机器。超出约定时间的,视同认可招标单位有权委派他方处理,且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有)
5、供应要求:
1)按要求的到货时间、地点准时交货,卖方若不能按期交货,必须与我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交货期。若在收货时间截止之前仍未到货,或者卖方不配合修改订单的收货时间,买方有权申请退款维权。
2)供应商应随货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公司公章。
3)质保期期限及起算时间:从项目竣工验收后起算,质保期两年,若甲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保修期,可以通过协商,**质保时间。保修期内乙方按相关售后服务政策为甲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使用培训。
6、结算要求:
1)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点)。
2)每月25-30日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乙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付60%,竣工决算后一个月内,付至材料款的100% 。另外,乙方同意给予三个月的付款宽限期。
3****公司****公司名称一致。
7、定标标准:本次询价在未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我方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厂家或者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厂家授权书及厂家营业执照等证件),但在同等条件下,我方优先与厂家签订合同。
2)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项进行报价。
3)所报总价按货物量乘以货物单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主材费、辅材费、装卸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技术服务费、质保期内服务费及其他完成此项工作的所有费用,中标价至工程结束不予调整。
4)投标人须在报价清单备注中填写所投品牌型号,必须盖公章扫描上传。
5)合同作为采购招标附件,投标视为响应,后期不得修改。
6)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参数要求,签订合同前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原厂鲜章。
7)所有进场材料需包含完整配件(包含所有辅材、连接件、底座),如有配件、材料缺失等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委派他方处理,且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有)
8)中标单位需根据项目部要求,配备相应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支持(图纸深化、设备安装、设备调试、验收等)。
9)建议品牌:
楼宇对讲系统: 狄耐克,立林,视声,君和睿通 。
以上品牌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以选择参数性能不低于建议(或参考)品牌档次的其他品牌,但需提供参数满足或优于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
商务标负责人:张工 手机:151****2402
现场负责人: 屈工 手机:180****0122
采购负责人: 陆工 手机:183****5392
十五:限制交易名单管理:
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的单位,期间****集团****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限制交易名单”期满后,合同或业务承办部门按照“限制交易名单”认定流程进行报批,认为整改合格的,移出“限制交易名单”。
(一)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不少于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二)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三)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四)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按串通投标处理,****集团****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出现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同一IP地址、或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或者不同机器由同一人操作)。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