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水厂)位于**县**镇福后村,委托**华粤城市****公司进行设计,现已完成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为了提高审批的透明度,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闽建规〔2008〕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向社会公示,请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局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公示结束后,本局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审定。
一、意见反馈需以书面方式
1.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2.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公示地点
1.**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水厂)现场(**县**镇福后村)。
2.http://www.****.cn/shouning/****政府网站)。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止。
四、联系方式
******局规划股:0593-****129
附件:**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水厂)设计方案
******局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水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内容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新****水厂)设计方案由**华粤城市****公司设计,该项目用地位于**县**镇福后村。(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一、具体技术指标:
1.项目总用地面积4992㎡。
2.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85.33㎡。建筑占地面积107.1㎡,综合工艺用房107.1㎡;构筑物占地面积478.23㎡,其中:污泥沉淀池42.75㎡,反冲洗泵坑25.3㎡,**池285.6㎡,净水设备124.58㎡,建筑密度2.15%,建筑系数11.73%。
3.总建筑面积107.1㎡,综合工艺用房107.1㎡。
4.计容建筑面积214.2㎡,综合工艺用房214.2㎡,容积率0.043。
5.绿地面积1681.93㎡,绿地率33.69%。
6.道路用地面积:911.93㎡。
7.挡墙、护坡及其他:1378.41㎡。
8.建筑控制层数:1层
9.建筑控制高度:综合工艺用房6.4m。
10.机动车停车位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辆。
11.指标核算∶经指标核算,满足用地规划意见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
三、设计单位∶**华粤城市****公司
四、附图:
1.项目区位图
2.现状分析图
3.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含主要经济指标)
4.厂区管综总平面布置图
5.厂区工艺管线平面布置图
6.厂区给水管线平面布置图
7.厂区排水管线平面布置图
8.竖向分析图
9.厂区绿化布置图
10.厂区道路平面布置图
11.厂区环卫设施平面布置图
12.厂区停车位平面布置图
13.厂区电气平面布置图
14.消防分析图
15.交通流线图
16.综合工艺用房一层平面图、屋顶平面图、
室内装修做法表(1/2)
17.综合工艺用房一层平面图、屋顶平面图、
室内装修做法表(2/2)
18.综合工艺用房立面图、剖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