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关于2025年12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30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61
邮 编:016000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2X600t/d活性石灰窑技术改造项目 | **区 | **** | **信中****公司 | (1)****2X600t/d活性石灰窑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乌****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厂区内; (4)建设内容:对现有2*600t/d麦尔兹双膛石灰窑燃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即石灰窑气改煤技术升级,需对石灰窑燃烧系统进行改造,原外购石灰棚改造为原煤棚、新增一套煤粉制备系统及附属设备煤粉仓、煤粉计量输送系统、煤粉燃烧系统及其配套设施、新增配电室等,改造后其生产规模不变,项目位置不变; (5)项目投资: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258.25万元; (6)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人,其他人员需求从厂区现有职工调动。本项目实行三班运转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333天,年工作8000小时(改造前后运行时间不变)。 | (一)废气 原煤仓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收尘废气经脉冲煤粉袋式除尘器处理,煤粉仓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8m排气筒排放。石灰窑煅烧尾气经SCR+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后由30m排气筒排放。脱硫剂筒仓仓顶废气经过滤器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单元集中处理;生产废水为新增的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回用水处理单元进行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置于室内、封闭运行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原煤****园区****填埋场处理。原煤仓除尘灰返回原煤仓、收尘尾气除尘灰和煤粉的除尘灰均返回煤粉仓。石灰窑煅烧尾气除尘灰,经汽车转运,委托**市****公司处置;废脱硝催化剂与废机油为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