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原合同编号: GZDHS-Y-****122401
二、原合同名称: 单颗粒气溶胶质谱仪仪器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先进环境装备与污染****实验室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建设项目—2025年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变更条款号: 第五条款
六、合同变更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000元,乙方须在收到预付款后1个月内向甲方出具****000元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超过交货期90天,如果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开具保函,则每周按预付款的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2个月没有开具保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货物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甲方的验收,则乙方无条件向甲方退回全部预付款,否则每日按预付款的3‰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交货并技术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格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额的****000元。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5-12-26
八、合同变更公告日期: 2025-12-30
九、原合同附件:
十、变更后的合同附件
十一、查看原合同公告
免责声明:****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