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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市**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市****建设局:
《关于报审**市**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1403-17-01-724704)初步设计概算,建设地点:**区水车镇、南口镇、石扇镇、松源镇、隆文镇、梅西镇、白渡镇、石坑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环境风貌提升约86000平方米,房屋外立面整治约195221平方米,“三线”整治约23900米,“六乱”整治约12450平方米,道路提升约25560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点提升34处,并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其中安装充电桩17台(松****停车场安装1台80kW双枪充电桩;****停车场安装1台80kW双枪充电桩;南口****停车场、****停车场各安装6台60kW单枪充电桩;石坑镇****停车场安装2台20kW双枪充电桩;****停车场安装1台120kW双枪充电桩)。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7845.46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4749.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76.65万元,预备费用519.77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六、请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市**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梅****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财政局、统计局,**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