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鹿楼镇代用茶(花茶)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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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鹿楼镇代用茶(花茶)项目
品目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11: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在“**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Index)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1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第四开标室(**)
预算金额 ¥84.0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明玉
项目联系电话 0516-****2080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鹿楼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66605
代理机构名称 **勤佳****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心C1座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明玉

项目概况

鹿楼镇代用茶(花茶)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1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鹿楼镇代用茶(花茶)项目

预算金额:84.0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4.0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鹿楼镇代用茶(花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17”的内容)。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Index)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1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时间09:30分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6-****2080

地址:**沛公路2-1****中心C1座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鹿楼镇

联系人:张铮

联系电话:051****66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勤佳****公司

单位地址:****中心C1座2楼

联系人:孙明玉

联系电话:0516-****2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玉

电话:0516-****2080



附件:****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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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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