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兴悦****公司:
你公司报来《**和兴悦****公司中**徐套乡滴灌带、地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徐套乡。地理位置坐标:E:105°29′50.071″,N:37°2′59.628″。建设内容: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在已建的徐套乡小湾村吨袋车间内建设2条滴灌带生产线、**一座原料及成品存放车间。本次只针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5万元,占总投资20.9%,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
经审查,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公司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及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是来自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焊接烟气、施工机械排放及施工车辆排放尾气。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围挡、合理布局,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施工渣土覆盖等措施。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挤塑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2套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车间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涉及的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实行总量控制申报。
本项目VOCs总量值为2.1t/a。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为施工废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来源于周边村庄村民,施工场地不设置生活营地,不产生生活污水。
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1座5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调节池+厌氧+接触氧化+净化”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合理布置施工设备,控制汽车鸣笛。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是吸料机、挤出机、牵引机、打孔机等设备产生,采取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布置在密闭车间内;出入厂内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源强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网及附着杂质、不合格品、废活性炭等。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滤网及附着杂质用密闭塑料桶在挤出机旁定****回收站;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打孔碎屑收集至原料及成品堆放车间,****回收站。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及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在厂区内设置1座10m2危险废物贮存库。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建设。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须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相关实施时限要求,按期办理排污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5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加大生态修复和植树造林绿化面积,防止水土流失。
3.中******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监管工作。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