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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4MAD4XRK99N | 建设单位法人:姚国民 |
| 姚国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大墅镇腾飞路1号 |
| 年产6万吨木塑模具及木塑复合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7.946111 纬度: 31.993611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0 |
| 全环评[2024]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24MAD4XRK99N001Y |
| 2025-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1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4MAD4XRK99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24MAD4XRK99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3M45GMXB | 竣工时间:2025-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48297.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万吨木塑模具及木塑复合板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00吨木塑复合板 |
| 部分设备未建设,产能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料、混料、搅拌-混合造粒-挤出-拉丝、打磨-检验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混料、搅拌-混合造粒-挤出-拉丝、打磨-检验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和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规范废水排放口。雨水由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的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和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墅****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 3、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规范废气排放口。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旧塑料破碎废气、造粒挤出废气、投料废气、木塑板破碎废气、混合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切割废气、拉丝废气、打磨废气、焊接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旧塑料破碎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废气经整体密闭间负压收集+“高效水喷淋+千式过滤+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木塑板混合造粒、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高效水喷淋+干式过滤+电捕集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简(DA003)排放;投料废气、木塑板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切割废气、拉丝废气、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收集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5)排放;焊接、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本项目木塑复合板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放限值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模具机加工生产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标准要求;臭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广界噪声标准》(12348-2008)3类标准。 5、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厂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规范废水排放口。雨水由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的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县大墅****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废旧塑料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1#收集总线与切割、打磨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计收集风量10000m3/h;废旧塑料造粒挤出废气整体密闭间负压收集连接集气总线,通过2#收集管线,经过“高效水喷淋+干式过滤+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设计收集风量25000m3/h;混合造粒挤出、挤塑有机废气混合造粒挤出废气采用整体密闭负压收集通过3#收集总线经1套“高效水喷淋+干式过滤+电捕集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TA003)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设计收集风量20000m3/h;挤塑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废旧塑料****设备处理达标后进入经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设计收集风量25000m3/h;投料、破碎工序粉尘集气罩收集通过4#收集管线经过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进入TA003处理系统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3)外排,设计收集风量5000m3/h;切割、打磨粉尘经过设备自带的收集管道和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计收集风量25000m3/h;。其余生产线暂未建设。。已优化厂区总平面布局,选用了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验收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气处理设备过滤网、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内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别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定期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暂时未产生,后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旧塑料破碎废气污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由原环染评中的废旧塑料破碎废气采用单独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变更为单独收集后进入切割、打磨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不变,风量变为10000m3/h;混合造粒挤出、挤塑有机废气由于设备减少风量价格低;投料、破碎工序粉尘废气处理后进入混合造粒挤出废气处理设备后经一根排气筒排出;拉丝工艺未建设,废气收集管道未建设。设备布局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完善排污许可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县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032),VOCs总量指标0.985吨/年、颗粒物总量指标1.846吨/年 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过程本项目:VOC:总量指标5.475吨/年、颗粒物总量指标 10.342 吨/年,满足《**县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书》(****0542)规定的限制。 已落实。已开展环保验收,并通过专家评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09 | 0.0309 | 0 | 0 | 0.031 | 0.03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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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7800 | 7800 | 0 | 0 | 7800 | 7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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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324 | 0 | 0 | 0 | 0.332 | 0.332 | / |
| 0 | 0.2863 | 0 | 0 | 0 | 0.286 | 0.286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已建设 | 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DA001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 | 已建设 | 投料、破碎、切割、拉丝、打磨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DA002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 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已建设 | 混合造粒挤出、挤塑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 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 1 塑料制品业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 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DA003 | 《固定源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已建设 | 废旧塑料造粒生产线、挤塑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固定源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 1 塑料制品业限值 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大气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的 排放标准要求 |
| 1 | 减震垫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已建设 | 达标 |
| 1 | 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厂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气处理设备过滤网、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内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别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定期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暂时未产生,后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确保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可控 |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并报送******分局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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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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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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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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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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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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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