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燕喜创新园项目工程施工许可

审批
广东-清远-连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5-12-30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市燕喜创新园项目工程
建设地址 **市**镇**南路211号
建设规模 室内隔断装修(包含但不限于墙面抹灰层拆除3433.07平方米、天棚抹灰面拆除1846.9平方米、原有地面拆除1217.03平方米;墙面一般抹灰466.02平方米;地面工程:750*1500防滑地砖717.78平方米、灰色自流平地面881.76平方米等)、智能化设备采购、外立面视觉文化(包含但不限于白色无机涂料墙面269.86平方米、渐变彩色喷画墙58.8平方米以及天棚工程、门窗工程、安装照明)、电梯安装1台,电梯建筑面积40.8平方米。 合同价格 359.9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刘志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张粤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刘志浩 总监理工程师 王进
合同工期 2024-12-15 ~ 2025-01-31
状态 正常
备注 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注册号:与施工许可证编号一致。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