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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通****公司17.78%国有股权转让 |
| ****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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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8% |
| 1622.1万元(人民币) |
| 21工作日 |
| 2025-12-30 |
| 网络竞价 |
| 1.该项目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12.5万元,实收资本1012.5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180万元,实缴出资180万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大明财字[2025]第464号《审计报告》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5)第9260号《资产评估报告》。 4.审计报告为企业合并报表口径,评估报告为企业单体报表口径。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逾期若不支付,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重新挂牌,并按《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产权交易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标的企业、标****工商局政策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 |